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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执业登记办事指南

发布时间:2017-12-30字体:

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执业登记办事指南

一、审批依据

    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

二、审批条件

   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、所有制形式、服务对象、服务方式、注册资金(资本)、诊疗科目、床位、(牙椅)的,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

三、申报材料(12项交原件,其余项一式一份、核对证书原件交复印件)

    1.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《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》原件

    2.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,可行性报告原件

    3.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正、副本

    4.拟增设科目床位、人员一览表

    5.拟增设科目开设地的建筑平面图(需标明面积)

    6.拟增设科目配备人员资格证、执业证、职称证等相关资历证件

    7.拟增设科目相应的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

    8.拟增设科目设备清单

    9. 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申请人签名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)

四、申请表格

    《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》

五、审批申请受理机关:bet36365网站

六、审批决定机关:bet36365网站

七、审批程序

     1、受理 2、承办 3、审核 4、发放新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或者在副本上登记变更事项

八、 审批时限

  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,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,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。

九、办理时间

    周一至周四 上午:9:00-12:00  下午:13:00-17:00

    周五 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13:00-15:00

十、 资料提交地址及联系电话

    受理地址:广州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

    联系电话:66662354

 

    业务咨询:广州市南洲路331号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批管理科 

    联系电话:84158719